根据格语法的理论,每个名词短语(包括单个的名词和代词)在深层结构中都有一定的格,这些格经过适当的转换之后,才在表层结构中成为主语、宾语、介词短语等,在名词有形态变化的语言中,就变为不同形式的名词表层格。上面提及,传统的语法分析对揭示句子成分,如主语、宾语在语义上的分类有很大的局限性,无法真正体现主语或宾语在语义上的功能。因此,运用格语法的理论对句子成分意义类型的分类有很大的帮助。 1)Ich danke dir. I thank you.我感谢你。
2)She sucht einen reichen Mann.
She’s looking for a rich husband.
她正在寻找一个有钱的丈夫。
上述两个句子的差异表现在语义上,即动宾关系的差别。
例句1) 受益格宾语,可以理解为带一个介词to的短语,如:to give thanks to;
例句2) einen Mann是对象宾语,相当于受事格,但英语的语法在表层结构上并没有体现或者说忽略了这种语义上的差异,即动宾关系上的差异,这些语义上的差异只有通过我们认知能力加以诠释。德语通过不同的表层格,即第三、第四格,使这一动宾关系上的语义差异,有了标记性的符号,但这些标记性符号的意义需要进一步通过语义格的阐释。
3) An meiner Gitarre zersprang eine Saite. My guitar broke a string.
我的吉他断了一根弦。
例句3)中,德、英语言两个句子意思完全相同,guitar和Gitarre在语义格中都是方位格,但在表面格中,英语guitar是主语;而德语Gitarre是第三格介词宾语(an meiner Gitarre),整个介词短语表层结构中作地点状语,这说明,当具有格角色和深层主语或宾语双重关系的成分以及其他成分移动到表层主语、宾语或其他适当位置,这种转换操作对于德、英语言来说存在着差异性,这同时也体现了德、英语言表面结构上的差异性,即语法生成上的差异性。若不重视这一差异性,很容易导致英语对德语的“负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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