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工人在德国首先必须有居留权,但是不等于说,有了居留就有了工作。有居留权的外国人如果要工作,必须申请工作许可。以上是对外籍工人而言。对于需要雇用外籍工人的老板来说,只有在工人出示工作许可的情况下,他才可以雇用工人。 这里指的工作许可含普通工作许可和特殊工作许可。所指的工人为从事工作的人,包括职员、职业培训者、进修者或因改行必须重新学习的人。所指的外国人为德国基本法(宪法)第16条意义上的非德国人。所指的居留权包括:居留许可权,这种居留有期限和无期限两种,但没有限制外国人必须有一个固定的居留目的;居留合法权,这是永久居留,像被承认的政治庇护者一样,德国政府不能遣送他出境;居留准许权,这种居留是与某种固定的居留目的联系在一起的,其居留期限也是受到限制的,比如与某工厂签订合同而来德国工作的工人、实习生,或者是学生;居留允许权,这种居留往往是由于民族的、人道的或政治的原因而发给的,比如符合日内瓦难民公约(德国根据外国法第5l条)的外籍难民;居留容许权,这种居留是发给等待审批的难民的;容许暂居权,这种居留是发给那些无法遣送出境,或德国政府放弃遣送出境的已经被拒绝的难民的。值得指出的是,居留是外国人局发给的,若你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到外国人局问一下。如果你拥有欧洲共同体国家的国籍,那么你工作不需工作许可。若你有欧洲共同体国家的国籍,而你的家属没有,那么在某种条件下,你的家属工作可以不需工作许可。
根据德国AEVO(《外籍劳工工作许可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下列人员需有工作许可:老板的配偶或与老板住在一起的直系亲属;在德国境内的远洋船、内河船、飞机等的工作人员;在官方学校或经官方确认的私人学校里教书的教师、大学或专科学校里的学生,一年内在假期里可以打工两个月而不需要工作许可。
一般来说,到德国工作的外国人,在入境之前劳工局给他的工作许可多不得超过3个月,而下列人员则例外:到德国参加进修者;到德国参与官方确认的开发项目者;在德国境内从事贸易合同或贸易开发的外国人;在德国某家庭里用德语作为母语进行交换工作而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外国人;开拓德国和本国贸易关系的外国人;德国工厂和自己国家工厂缔结合同而在德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在专业餐馆里工作的专业厨师;在边界工作的工人;原先祖籍是德国人而根据德国法律移民到德国的外国人。
所谓普通劳工许可是指受到一定的职业范围的限制和受到一定企业的限制,这些限制的条件要看德国的劳工市场情况及具体工厂和工人的具体情况。次发给工作许可时要看外国人的居留情况,一般情况下,若居留是有期限的,那么工作许可也是有限期的。如果是短工,那么工作许可多发给3个月。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欧洲法律,同是一个工作,首先要保证提供给德国人,然后是欧洲共同体国家的人,只有上述两种人,都找不到或他们不愿意干时,劳工局才为外国人发给工作许可。
特殊工作许可是不受德国劳工市场、或某个职业范围、或某个企业的限制的。下列人员可获得特殊工作许可:在德国工作许可已经工作超过8年的外国人、其家属的居留符合德国外国人法第23条款规定的外国人、在德国被承认的享受政治庇护权利的外国人、德国政府官方确认的难民、德国政府出于人道的原因而接爱的难民、德国政府根据外国人法第33条规定接受的难民、德国政府外国人法第15条、17条、30条的规定在德国享受居留许可权或居留允许权的外国人;原先的配偶是德国人而后来离婚的外国人;未成年时跟着父母进入德国而在德国读书毕业的外国人;根据德国外国人法第15条、17条、30条的规定在德国享受居留许可或居留允许的18岁以下的外国人,若他5年来一直居住在德国,那么暂时为他发给的工作许可至18周岁为止,18周岁以后,若他仍然符合条件,并在德国居住,那么也得为他发给特殊工作居留;未成年时曾经在德国居住过,离境后,又回来德国居住的符合外国人法第16条规定的外国人。
如上所述,普通工作许可是受职业范围和企业的限制的。因此劳工局发给的工作许可也是有期限的,长3年。特殊工作许可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的,因此劳工局发给的特殊工作许可往往是无限期的,除非外国人局给你的居留是有期限的,或者你在德国是进修的。但是根据某个人的特殊情况,劳工局有权力发给5年之内的特殊工作许可。
在下列的情况下,劳工局有权力拒绝发给工作许可:如果该工作是非法的;如果从事这项工作的工人的工资低于从事同等工作的德国工人的工资;如果外籍工人或者老板违反法律(比如非法介绍工作、违法超额雇用工人);如果劳工局警告,而工人仍然不给还已经过时的或劳工局已经取消的工作许可;如果工人本身发生了严重错误。在一定的条件下,劳工局有权取消给出的工作许可。
在下列的情况下,工作许可失效;如果外籍工人必须离境。比如他的容许暂居权已经不存在了:如果外籍工人已经离境,并且他在德国的居留已经失效,但是若他是德国的公司派驻外国的又是另外一回事,妇女生小孩而在德国境外生活12个月以下,也不算为这种情况;如果进修人员的进修计划终止了。
如果没有工作许可的情况下做黑工,是违反德国劳工法的。违反德国劳工法第299条的规定(雇黑工或做黑工),工人要被罚款高1000原西德马克,老板要被罚款高10万马克。在一定的条件下,违反劳工法还会被判刑,高徒刑至5年。
工作许可的申请必须由工人自己书面提出,在一定的特殊条件下可以由老板或别人代替。工作许可的申请表格必须交到工作地点(企业)所属的劳工局,而非你自己居住地点所属的劳工局。只要你符合条件应该尽早提出工作许可的申请。提申请也很简单,你可以到劳工局去领回印好的表格,仔细填好后,附上必须资料,交到劳工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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