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2月13日德国高校实行改革,虽然遭到了反对党的激烈反对,但联邦议会还是通过了德国第四次修改的“高校通则”。这个“通则”应该旨在为德国高校走向新世纪铺平道路。这一新的规定德国高教事业总的基本原则的“通则”是由联邦和各州教育部门的官员去年共同制订的。随着新“通则”的诞生,1976年问世的旧“通则”退出历史了舞台。
1. 要不要收学费?
联邦教育部长称新“通则”是德国高校向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性一步;新“通则”的规定比以前少了,所以它给了高校更多的自由,同时也使它们更丰富多彩和更有竞争力。他反对德国社民党和绿党禁收学费的要求,批评这是一种竞选手段。
在此之前,反对党批评执政党派单方面把必要的高校改革变成了加重大学生的负担。绿党的一个代表说,收取学费是在破坏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僵死的学制也会束缚大学生对教学内容进行真正的改革。
2. 学制应该是多长?
新“通则”的基本条款是由教育部长与社民党和联盟党领导的各州共同商讨拟定的,意在从总体上对大学学习组织得更严格一些。任何专业的学制绝对不能超过9个学期。另外,在“限额招生”的专业,高校自己有权招收20%左右的学生。德国高校以后也能颁发国际公认的大学毕业证书。对大学生来说也有一些变化:“高校通则”对学制作出了新的规定,专科大学的学制长是4年,综合性大学则多为4年半,辅修班和进修班的时间长为两年。由此可见,大学的学制延长了一点点。
3. 各方欢迎“国际化”
新“通则”也列入了受到各方欢迎的有关高校国际化的内容:它们现在也可以颁发全世界公认的“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
像其他国家一样,德国高校将来也有权自主选择至少一部分学生。与此同时,在传统的、由全国分配中心统一分配学额的过程中,高中毕业考试成绩好的高校入学申请者有更多的机会进自己选择的高校就读。以后不仅是大学生,而且还有各个高校都必须证明自己的成绩。将来各高校在科研和教学方面的成绩,也是分配高校经费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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