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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各国的社会制度

时间:2015-03-30 10:37来源:南京欧风外语培训作者:sunman
阿拉伯各国的社会制度

        阿拉伯各国的社会制度一直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地方,在土耳其封建主所征服的其他地方之中,基本上由阿拉伯人居住的话国,即叙利亚、黎巴嫩、巴勒斯坦、伊拉克、汉志、也阳、埃及、的黎波里、突尼斯和阿尔及利亚,占有重要的地位。早在十六世杞,这些国家就被并入奥斯曼帝国。在阿拉伯嚣国之中,土耳共人未能征服的,只有摩洛哥和阿拉伯牟岛的腹地和东部。

       土耳共人征服的阿拉伯各地区,在共社会、艇济发展的水平上,是不一样的。在其中鞍发展的地区(埃及、黎巴嫩、叙利监、巴勒斯坦),封建社会制度占梳治地位,以对封建主处于人身隶羼地位的被奴役的分成制农民费赴赫(即阿拉伯农民)的小农耀济和小农艇济为这一社会制度的基础。
       在靠近海上贸易中心和过境贸易中心的地区,由于础会分工的增长和商品货币艇济的发展,这一社会制度就处于开始解体的阶段。在较不发展的瑟国(阿拉伯、伊拉克南部、阿尔及利亚、突尼斯、的黎波里的腹地),封建宗法关系占航治地位,并且还保留了原始公社制度的强大残余势力。
       以游牧的畜牧业和牛定居农业为生的居民,分为若干部落和氏族。这些部落和氏族各有笛长和首预。牧埸和耕地为各部落和家族土地公社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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